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收高中起点专科学制为2.5年。因保留入学资格和休学等原因,学生最长学习年限在原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5年”。第二十六条第3项:“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予退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现对该47名学生予以拟注销学籍处理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0553-5975202或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成教科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