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教育学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在行政与教学工作中科学合理高效使用低值易耗品,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工作需要采购的低值易耗品包括办公用品、培训教材、培训用品(签字笔、笔记本、文件袋等)以及培训耗材。
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购置低值易耗品的采购按照《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
(一) 部门负责建账管理,并制定相应管理细则,确保低值易耗品不积压、浪费、流失和损坏。对各类低值易耗品的计划、购置、保管、领用都要有专人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与管理要做到验收认真、手续清楚、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物分人管理。
(二) 资产管理员应填写《继续教育学院低值易耗品登记表》,并做好妥善保管。
(三) 定期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账物相符。资产管理员要有计划地进行账、物核对,确保账物一致。
(四)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保管、统一发放,统一报销。
(五)凡调离学院人员所用的低值易耗品应交回使用部门。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损坏、丢失赔偿参照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低值易耗品处置
低值易耗品报损、报废,须由管理人员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处置。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继续教育学院低值易耗品登记表》